美国商标被异议,我该怎么做?
美国商标申请都公告了,结果律师收到第三方的邮件,说要我们撤销在申请中的商标,否则他们会采取法律措施。美国商标遇到异议,如果不答辩,很可能因缺席,而被判无效。本期为大家介绍美国商标遭遇异议的处理全流程:
商标异议通知和撤销申请程序,是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he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以下简称“TTAB”)审理的两种最常见的审判程序类型。
商标异议通知程序(notice of opposition)
根据《兰哈姆法》15 USC §1063(a),商标异议通知程序是指异议人对正在申请中的主注册簿上的全部或部分商标提出异议的程序,任何认为自己会因该商标获得注册而受到损害的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请求。
商标撤销申请程序(petition for cancellation)
根据《兰哈姆法》15 USC §1064.商标撤销申请程序是指撤销申请人对主注册簿或副注册簿上现有注册商标的全部或部分提出撤销的程序。撤销申请只能在商标获得注册后提出,任何认为自己已经或将因该注册商标而受到损害的人都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一、异议提出阶段
第三方(异议人)在商标公告后的30天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异议人可以申请延长异议期限,最长可延长至180天。
二、官方受理与通知阶段
USPTO受理异议申请后,会向申请人(被异议人)发出异议通知,要求申请人在40天内提交答辩书(Answer)。 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辩,TTAB将作出缺席判决,视为申请人放弃商标权。
三、证据披露阶段(Discovery)
双方进入证据披露阶段,通常持续6个月。异议人和申请人可以互相要求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文件、证词等。双方还可以要求对方确认某些事实,以简化争议焦点。需在协商会议开始后的30天内进行初始披露。一般而言,一方须在无需等待开示请求的情况下向其他方提供可用于支持其主张或抗辩的每个可能拥有可开示信息的个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已知)等,以及所拥有、保管或控制并可能用于支持其指控或抗辩的所有文件、电子存储信息和有形物品的副本(或按类别和位置进行的信息描述)。初始披露无需考虑优先权,一方当事人并不能仅仅因为其没有从一个或多个对方收到此类披露或补充信息,而免除其作出或补充初始披露的义务。
四、庭审阶段(Trial)
证据披露结束后,进入庭审阶段。TTAB将发布庭审命令,为每一方要求的审前披露设定最后期限,并为每一方分配取证和出示证据的时间,即作证期间("testimony period"),各方不得在其指定的作证期间之外取证或出示证据。仅用于反驳的作证期间为15天,其他作证期间为30天。经TTAB批准,当事人可以约定缩短或者延长作证期间,也可以根据TTAB的动议或命令延长期限。如果延期动议被拒绝,作证期间及其相关的审前披露期限则保持不变。
五、最终裁决阶段
TTAB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论据作出最终裁决。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将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将继续注册流程。对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在63天内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在举行口头听证会后,案件将进入最终裁决。如果不要求进行口头听证,则案件将在提交最后一份答辩的截止日期后进行最终裁决。当法官作出最终裁决后,将向诉讼的每一方发送一份副本。所有最终裁决都发布在 USPTO 网站上,并通过 TTABVUE 和 TTAB 阅览室网页供公众查看。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应对措施】
异议终究只是异议,所以遇到被别人异议,无需过于担心,准备好正确完善的证据链,建议积极进行答辩。
1. 及时提交答辩书
在收到异议通知后40天内提交答辩书,逐条反驳异议理由,并提供支持商标注册的证据。答辩书需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必要时可申请延期提交。
2. 收集证据
准备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记录、广告材料、产品包装等,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和知名度。提供商标的独创性证据,如设计理念、市场调研等,反驳异议人关于商标缺乏显著性或与在先商标冲突的主张。
3. 聘请专业律师
异议程序复杂且专业性强,建议聘请有经验的商标律师或知识产权顾问,帮助制定答辩策略并准备法律文件。远道拥有多名美国本土执业律师,案件经验丰富,可提供本土化专业操作。一般我们会提前对案件做判断,胜率较高的,客户再决定打不打。
4. 考虑和解
如果异议理由较强或诉讼成本过高,申请人可以与异议人协商和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例如修改商标或限制使用范围。
5. 监控程序进展
密切关注TTAB的通知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时提交材料并参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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