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商标在美国注册的挑战与策略
拉丁字母文字,包括我们熟悉的英文,在中国注册为商标早已不是新鲜事。与此同时,一些出海企业出于本土化或市场策略的考虑,也希望在美国注册中文商标。那么中文商标,能否在美国获得法律保护?
在美国,汉字本身无法作为文字商标进行注册,但却可以以图形商标的形式存在。对于大多数以中文名称作为品牌标识的企业而言,这一限制或许并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尽管在法律层面被归为图形商标,但其视觉呈现与文字商标无异,消费者在识别时依旧会将其视为品牌名称。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其他非拉丁字母文字,例如韩文和泰文等,也采取了相同的处理方式。它们同样无法注册为文字商标,但可以作为图形商标获得保护。
对于某些品牌而言,使用中文词语或短语恰恰能精准传递其独特的品牌形象。如“叉烧包”令人垂涎,其音译“Cha Siu Bao”更添一份地道的东方韵味。而对于那些在华语世界建立声誉的品牌来说,中文名称早已成为其不可分割的身份象征。然而,在美国注册包含中文—乃至任何外语—的商标,都可能引发一些需要认真考量的潜在问题。
外语等效原则
USPTO在审查非英文商标时,会应用“外语等效原则”(Doctrine of Foreign Equivalence)。即,如果一个外语词汇(源自美国消费者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熟悉的语言)及其英文翻译在描述相关商品或服务时可能导致混淆,那么这两个商标将被视为具有混淆性。根据美国《商标法》第2(d)条,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性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依据。
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TEA”和“CHA”。后者是中文“茶”等汉字的音译。如果这两个商标用于描述相关的茶产品,USPTO极有可能认定它们具有混淆性。至于“源自美国消费者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熟悉的语言”这一限定条件,中文显然完全符合。更细致地来说,无论是普通话还是粤语,甚至可能包括其他主要的中国方言,都满足这一标准。事实上,USPTO过去曾认定,在美国使用远不如普通话和粤语广泛的语言,也属于“常用”语言。
描述性条款的限制
在为中文词汇申请商标注册时,除了与含义相同的英文商标构成近似的风险外,还存在另一种潜在的问题。根据《美国商标法》第2(e)条,“仅描述商品或服务特征的词汇不得注册为商标”,即便一个中文词汇在大多数美国消费者眼中显得新颖别致,USPTO仍可能将其视为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通用描述。《商标法》禁止注册“仅具描述性”的商标。例如,如果“包子”(BAOZI)用于食品类别可能被视为描述性词汇,无法注册。然而,如果“BAOZI”用于金属材料,其注册则不太可能因描述性问题而受阻。
非英语
在审查包含外语词汇的商标申请时,USPTO审查员本身并不负责翻译,这项工作必须由申请人完成。根据USPTO规定(37 CFR § 2.32),商标申请必须包含任何非英文文字的英文翻译。对于非拉丁字母文字,还需提供音译和英文翻译。
2021年,鼎泰丰在美国注册的一个商标就清晰地展示了这两项要求。该商标既包含了鼎泰丰的中文名称,也包含了其音译。根据注册信息,“DIN TAI FUNG”在商标中的英文翻译是“tripod is calm and rich”(鼎是平静和富有的)。商标中的非拉丁字符音译为“DIN TAI FUNG”,其英文含义同样是“tripod is calm and rich”。现实中有部分申请人试图通过声称中文词汇“无实际含义”或提供模糊或误导性翻译来规避审查。然而,USPTO审查员会借助互联网等资源核实词汇的真实含义,虚假陈述可能面临额外官费的产生,甚至未及时答复导致商标无效。
注册中文商标的策略
· 图形化呈现: 将中文汉字作为图形商标注册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 谨慎选择: 选择在相关行业中不太可能被认为是描述性的中文词语。
· 准确披露: 向 USPTO 提供准确的翻译和音译。
· 专业咨询: 建议咨询商标律师,以应对 USPTO 法规的复杂性。
中国品牌和希望借用中文意象的美国企业仍然有机会在美国市场建立并保护自己的品牌标识。关键就在于充分了解美国的商标法律法规,并采取审慎而富有策略性的申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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