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侵权警告邮件该如何应对?
在商业活动中,收到一封声称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警告邮件(cease and desist letter/email)并非罕见。这类邮件通常要求相关方停止使用或考虑停止使用被指控的商标。无论邮件措辞严厉与否,收到方都应认真对待任何此类通知。在决定如何行动之前,全面了解可用的应对选项至关重要。
警告邮件内容一般会指出或暗示收件人可能侵犯了其商标权,并要求收件人停止使用或考虑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商标。由于回应停止警告邮件的方式有多种,且每种方式都可能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咨询经验丰富的商标律师。以下例举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1. 回应
(a)否认侵权:如果存在充分理由,可以回复邮件否认侵权。
(b)要求更多证据:也可以回复邮件要求商标所有人提供更具体的证据,以证明被指控方侵犯了其商标权,包括了解对方的首次使用日期、商标是否已在美国联邦注册,以及该商标在哪些地理区域被使用。
2.
可以选择不回复警告邮件或任何后续邮件。有些商标侵权警告邮件的发送方可能只是希望某些收件人会因误导或恐吓而停止使用或付费使用,即使他们实际上无需这样做。
然而,不予理会的决定不应草率做出,因为它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日后被认定构成侵权,法院可能会判定其行为鲁莽,并判处额外的金钱赔偿。
3. 协商
可以与商标所有人协商,争取获得商标使用许可,在双方同意的条款下合法使用该商标,或者获得不侵犯该商标的协议。
4. 自行提起诉讼
可以考虑起诉商标所有者,以获得“宣告性判决”,声明您的商标不侵犯该商标。
一位在商标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权衡这些以及其他更复杂的选择,并指导您如何具体实施每一步。
常见疑问解答:
1.
收到警告信件或电子邮件(仅此而已)并不意味着您已被起诉。通常,如果被提起联邦诉讼,商标所有者必须向被控方送达两份文件:
(1)一份称为“诉状”(complaint)的文件,其中列明了针对被控方的索赔;
以及(2) 一份称为“传票”(summons)的文件。“传票”由法院书记员签发,其中注明了被控方被起诉的法院,包含案件编号,并告知被控方何时需要正式回应该诉状。
送达通常通过将文件亲自送达被控方或将文件送达被控方企业的注册代理人来完成。由于这项送达要求,被控方通常会知道自己何时被起诉。
2.
联邦注册并非确立商标权利的必要条件。即使商标注册过期或被撤销,商标所有人仍可能拥有该商标的“普通法权利”(common law rights)。普通法权利源于商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并可能允许该普通法使用者在法庭上成功挑战他方的使用。
3.
挑战另一方的商标注册或申请有多种选择,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挑战理由:
·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取消注册的申请,对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提出质疑。
·商标公告阶段30天内向TTAB提出异议,对USPTO 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质疑。
·提起确认判决诉讼,请求法院宣告所用商标不侵犯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和/或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无效。
·如果已经是侵权诉讼的被告,您可以对原告提出“积极辩护”和/或反诉,质疑原告商标的有效性。
4.
虽然法律不要求必须聘请律师来回应警告邮件,但律师可以帮助理解商标权利的范围以及对其指控的强弱。尽管美国执业律师的建议和代理可能价格不菲,但律师的协助非常有价值。律师可以帮助导航与指控方的谈判,并最终避免额外的昂贵法律问题。
官方原文: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i-received-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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